企业租用现有厂房奖补

享受主体:招商引资企业
具体内容:对租用现有厂房且实现合同约定的税收贡献(每平方米厂房纳税300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前三年将企业每年所交厂房租金全额奖励给企业,第四、第五年按租金的50%奖励。房租奖励与税收奖励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对租用厂房需要装修净化车间的企业,按照净化车间装修级别标准给予补贴:十万级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万级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千级及以上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
办理条件:符合招商引资条件规定的企业
政策依据:1.《随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随政发〔2021〕11号)。2.《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县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随县政发〔2021〕4号)
政策有效期:2022年2月至2025年2月
办理地点:各镇(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随县招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22-333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