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成果转化资助

享受主体:企业
具体内容:企业引进专汽及零部件、农产品加工、精细化工、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专家及其团队,实施具体研发项目,入选国家级人才科技类重大专项的,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入选省级人才科技类重大专项的,给予30万元项目资助;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并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给予20万元项目资助。
办理条件:企业实施具体研发项目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科技类重大专项;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并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政策依据:《关于深化炎帝人才支持计划加快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性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若干措施》(随政发〔2022〕15号)
政策有效期:持续推进
办理地点:县科经局高新股
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联系方式:3339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