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租房补贴
享受主体:企业
具体内容:按企业引进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每年1.2万元、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每年0.96万元、本科或中级职称人才每年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租住人才公寓和领取租房补贴最长期限为3年。
办理条件:申请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城区(县城)内无自有房产、且没有享受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条件。
政策依据:《关于深化炎帝人才支持计划加快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性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若干措施》(随政发〔2022〕15号)
政策有效期:持续推进
办理地点:县住建局、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流动管理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人社局
联系方式:3339763、3567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