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菇品牌奖励
享受主体:随县香菇加工出口企业
具体内容:对获得的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长江质量奖、编钟质量奖,在市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后,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再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注册地理标志登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海关AEO高级认证,在市财政每件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后,县财政每件分别一次性再奖励3万元。对新认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在市财政每件分别奖励4万元、3万元后,县财政分别再奖励2万元、1万元。对主导起草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市财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后,县财政分别再奖励5万元、2万元;对主导起草制定的地方标准,县财政奖励2万元。加强“随州香菇”公用品牌培育维护,推进“富硒香菇”品牌建设,实施区域公用品牌(“随州香菇”)+企业自有品牌(企业注册商标)“双品牌战略”。
办理条件: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长江质量奖、编钟质量奖;注册地理标志登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海关AEO高级认证;新认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主导起草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随县香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随县政发〔2022〕9号
政策有效期:2022年3月17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两年
办理地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22-333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