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奖补政策

享受主体:乡镇或相关主体
具体内容:对经批准列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核心区所在的乡镇,给予其上级补助资金20%的地方配套;对经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为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所在乡镇或相关主体,给予其50万元的奖补;对列入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的乡镇,给予20万元的奖补。
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享受主体分别向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建发集团进行申报。
政策依据:《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随县政发〔2022〕8号)
政策有效期:4年,到2026年3月16日止。
办理地点: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建发集团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建发集团
联系方式:3339595,3339292,3339522,3339126,356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