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小微企业具体内容:根据1:1比例核定信用授信,最高300万元,根据企业在我行的结算及沉淀情况,核定一定额度的信用总量。办理条件:连续2个会计年度及近3个月在本行因经营活动产生的日均沉淀额达50万元(含)以上政策依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行政策有效期:持续推进办理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行联系人:周文(行长)1914505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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