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能够提供第三方自然人的房产或者企业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自然人具体内容:贷款额度300万;贷款期限为3个月至10年;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按月付息每季度还部分本金、等额本息。办理条件:能够提供第三方自然人的房产或者企业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政策依据: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政策有效期:持续推进办理地点: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随县厉山镇神农社区华源盛世商住中心七号楼)联系人:彭袁0722-751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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