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能够提供本人或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自有的住房、商用房(不含农房、工业用房)作为第一顺位贷款抵押物的自然人。具体内容:贷款方式:抵押。贷款期限:经营贷款期限最长20年,消费贷款期限最长10年。贷款额度:1万至500万元。办理条件:符合本行相关条件政策依据: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有效期:持续推进办理地点:随州农商行随县支行各营业网点联系人:张熹春(行长)13908669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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