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或小微企业主、农户。具体内容:贷款方式:担保公司+自然人组合担保。贷款期限:3个月至36个月。贷款额度:1万至500万元。办理条件:符合本行相关条件政策依据: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有效期:持续推进办理地点:随州农商行随县支行各营业网点联系人:张熹春(行长)13908669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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