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正常从事生产制造、服务活动(不含商贸行业)且办理营业执照的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含其他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但可作为共借人)。具体内容:贷款方式:信用。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贷款额度:最高200万元。办理条件:符合本行相关条件政策依据: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有效期:持续推进办理地点:随州农商行随县支行各营业网点联系人:张熹春(行长)139086699782
关于我们
产业体系
入驻企业
惠企政策
联系我们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