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工业项目“先建后验”

享受主体:工业项目
具体内容:工业投资项目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资企业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施工,实行“先建后验”,同步实施全程跟踪服务,项目竣工后进行联合验收与发证,企业达标后方能投产。
办理条件:在完成工商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或核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用地手续函并签订规划审批事项《承诺书》后,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备案类工业企业投资项目。
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随县经济开发区区域性统一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的通知》(随县政办发〔2019〕25号)中《随县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工作推进方案》。2.《关于随县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政策有效期:持续推进
办理地点: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联系方式:0722-356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