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补贴

享受主体:失业保险缴费企业
办理条件: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免申即享,无需申报)
政策依据: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
政策有效期: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随县政务中心一楼B区失业待遇核定窗口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联系方式:0722-333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