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在随县城区购房补贴
享受主体:外来务工人员
具体内容:从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每套房每月补助1000元,连续补贴二十年。在此期间社保不在随县缴纳(正常退休的除外)、不正常缴纳、房屋出售的立即终止补贴,重新在随县缴纳或恢复正常缴纳的不再享受补贴。购房人需自开发企业通知交房之日起一年内装修完成并入住,验收通过后继续享受补贴政策,否则停止补贴直至装修入住再恢复,停止期间的补贴不再发放。
办理条件:1、非随县户籍;2、在随县就业;3、2022年9月20日后在随县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4、购房合同备案之日前6个月内,在随县连续缴纳社保;5、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等在编干部除外。
政策依据:《关于对外来务工人员在随县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补贴实施方案》
政策有效期:三年
办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房产窗口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联系方式:356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