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规进限奖励

享受主体:新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
具体内容:市级按当年每新增1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标准执行,其中,对新进限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县级按当年每新增1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免申即享。
政策依据: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快成长上规模的实施意见》(随政办发〔2022〕2号)。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县政办发〔2022〕6号)
政策有效期:2022年2月至2024年2月
办理地点:县科经局
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联系方式:0722-3339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