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享受主体:招商引资企业
具体内容: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3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业项目,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成交价50%的比例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入园工业企业按期建成投产达效的,企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奖补给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入园工业企业,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基金全额奖补给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办理条件:符合招商引资条件规定的企业
政策依据:1.《随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随政发〔2021〕11号)。2.《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县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随县政发〔2021〕4号)
政策有效期:2022年2月至2025年2月
办理地点:各镇(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随县招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22-3338018